方成律师—深圳知识产权律师\深圳法律顾问\投融资律师
 
首页关于我们知识产权投资融资案例选登律师札记服务收费给我留言联系方式
当前分类:投资融资
委托理财能帮基金过冬吗?
更新时间: 2008-11-13   来源:   点击数: 544

宋方成 2003年1月4日

  先看21世纪经济报道的一篇文章(节选):

  基金业如何过冬 “基金法”草案透端倪

  基金业正遭遇严冬,2002年基金全行业亏损100亿元。“急需政策面支持”的声音渐呼渐高,为此记者专访了王连洲,试图从专家口中找到答案。王连洲结合已提交人大审议的《投资基金法(草案)》对比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及前几版草案,表示新的基金法草案在立法上有许多创新,并为基金业渡过严冬指点迷津。

  市场准入门槛降低

  基金从事委托理财呼之欲出

  从事基金立法以来,王连洲已经是在多个场合呼吁要赋予基金管理公司开展委托理财业务的资格。他强调,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是天经地义的事,证券公司能从事这项业务,为什么基金公司反而不能呢?过去基金公司日子好过,矛盾不突出,现在由于大市长时间低迷,股票连连下跌,又缺少做空机制,基金公司自我回旋余地很小,基金市场受到打击自然不可避免。在这样的背景下,赋予基金管理公司新的业务发展机会完全必要。王连洲认为,基金管理公司从事委托理财业务实际上已经开始了,社保基金理事会新选6家基金管理公司做社保基金管理人的事实就充分的反映了这一点。当然,不可否认,一旦基金管理公司完全加入到委托理财业务中来,证券公司和基金公司在这一领域的竞争将十分激烈,利益的博弈也是必然的,甚至还要面对基金公司和大股东证券公司之间你争我抢的尴尬局面。   

  提出了基金合并的相关规定

  基金监管行为纳入立法监督范围

  基金也可以买卖基金

  封闭式存续期不长于20年

  开放式基金地位将更重要

  首先有两个概念不能混淆:基金和基金管理公司,目前我国现有的基金主要是“契约型基金”,在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中,“契约型基金”统一正名为“信托制基金”。“契约型基金”是指基金发起人依据其与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订立基金契约,发行基金单位而组建的投资基金。由此可见,现在市场上的基金是由其管理人也就是基金管理公司进行投资运作的,一家基金管理公司往往同时管理多只基金。基金管理公司即使将来有资格从事委托理财业务,其所产生的收益也不是属于基金的,按照现行的法律,基金管理公司并不对基金亏损承担责任,基金亏损只能从以后的投资收益中得到弥补。而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所提到的公司制基金,才有可能从其他经营收益中弥补基金投资本身产生的亏损。

  委托理财既然不能帮助基金扭亏,那它能让基金管理公司的日子好一些吗?同样不能,证券公司不是可以从事委托理财吗?2002年券商的日子同样不好过。再说,基金管理公司连自己管理的基金都亏损,还有什么资格去帮别人理财?所以,问题的实质不在于如何拓宽业务范围,而是在于基金的投资渠道。前几年,基金靠在一级市场申购新股就可以稳赚不赔,2002年这一优惠政策没有了,而基金主要是投资股票和债券,股票下跌,基金跟着亏损。

  从公布的资料来看,证券投资基金法草案对现有的基金的投资方向并没有松动,反而作出了更为明确的限制,即基金资金只能投资于上市交易的股票与债券、流动性强的其他金融产品以及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品种(草案第六十二条)。但是,在投资比例的限制上规定的更为科学,即基金的投资运作应当与规定的投资方向相一致,已投资的资金至少80%投资于该基金设立目的所体现的方向(草案第六十四条);而现行的证券投资基金管理暂行办法规定,1个基金投资于股票、债券的比例,不得低于该基金资产总值的80%。

  很遗憾没有看到基金法草案给现有的基金购买尚未流通的国有股留一条出路,如果能让基金提前介入尚未流通的国有股,不仅可以有效缓解国有股减持给二级市场的压力,使“一股独大”的问题提早解决,而且也可以给基金开辟一条新的财路。


 
共有评论 0 条
对不起,暂时没有内容!

本站为宋方成律师原创文章 未经许可 严禁转载 版权所有2002-2012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中心8楼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40599号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