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方成 2003年1月8日
针对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等问题,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制度指导意见,强制性规定了上市公司必须在2003年6月30日以前使独立董事人数占到董事会的1/3。
在美国,在法律对上市公司的外部董事比例作出强制性的规定以前,上市公司外部董事的比例已经超过了50%。这有力地说明了股东已经认识到引入外部董事可以有效提升公司价值,从而使股东的回报得到提高。中国也有句老话:“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很显然,如果董事会全是自己人,当局者即使不“迷”,也往往会因为自身的利益而不敢或不愿表达自己的真实想法,容易落入“一言堂”的局面,董事会制定战略决策的科学性无从谈起。不只是上市公司,在美国很多小的私人公司里,老板为了公司发展的需要,也会聘请管理、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人士参与董事会决策。我认为中国的企业寿命短以及企业长不大的一个重要原因在就在于此,人们过于相信自己,忽略了社会资源的利用,社会上的很多专业人士,他们有很好的职业和稳定的收入,但他们还有剩余的精力通过兼任更多的工作来体现更大的价值,有效地利用这些资源不仅可以使公司以很低的成本获取高水准的决策支持,而且可以有效防止职业经理人的道德风险。
只要我们明白这样的道理,不管是大股东,还是小股东,他们都应该乐于聘请独立的外部董事。
同时,我们也可以发现,掏空、做假帐等问题往往发生在国有控股公司,这其实是一个政府行为。最初看到“原郑州百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李福乾被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这样的消息时,我感到义愤填膺。这么大的案件,欺诈了那么多的股民的钱财,主要责任人居然不用进监狱,5万元的罚款更是不值一提。仔细想想,也有其原因。郑百文的第一大股东是郑州百文集团有限公司,李福乾同时是集团公司的公司法定代表人,集团公司的经营范围是经营政府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按照常识,李福乾应该是我党的高级管理干部,他显然不会为了公家的利益冒这么大的个人风险,如果没有政府的支持,他个人肯定不会干出这样的事情。所以,不让他进监狱也是有情可原的。
毕竟,现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中,国有控股占大多数,说道底这些上市公司的最终控制者是各级地方政府,如果地方政府着眼于长远利益,真正地为本地的经济发展着想,想造就一批具有可持续发展能力的优秀上市公司,那么他们就应该主动聘请独立的外部董事,对上市公司的管理层进行监管,保证公司的有效运行,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掏空、造假是极其短视的行为,随着证券市场的逐步成熟,这些行为必将为投资者所摈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