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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后一周房价下跌15%,我该怎么办?
更新时间: 2008-11-17   来源:   点击数: 571

来信:宋律师,你好!我知道一般情况下,不管房价涨跌,我们都应该按合同执行。但我这个情况很特殊,因为我知道房价有可能下跌,所以在签合同之前,也等了一段时间,并且反复询问销售员,还有没有可能再打折,销售员很肯定地说这已经是最低价了,以后不可能再降价,况且这种户型剩下的房子很少了。最后一次我还特地录了音。由于考虑到小孩上学转户口的问题,所以最终还是签了合同,并付了首期。可就在我交了首期款第二天,该楼盘就搞特价促销,而且所列的特价房中,有很多是跟我一样的户型,房价跌了近15%。请问我该怎么办?

律师解答:房价波动的幅度是比较大,尽管你的情况的确比较特殊,但我还是建议你按合同履约。像你所说的这种情况,发展商一般不会在合同中约定降价的情形,如果说你只是得到了销售员的口头保证,那么你还是安心地享受买新房的喜悦吧,毕竟你买房是为了小孩上学,而不是投资。有的人可能会觉得很冤,请律师打官司,但我认为胜诉概率极小。理由如下:

一、 主张降价补偿没有法律依据,也没有合同依据。消费者获得一定期限内降价补偿的权利,目前国内还没有这样的法律规定。在商业采购合同中,通常有关于降价的规定,如果卖方降价,买方有权在一定期限内提前享受降价后的价格。但据我所知,目前房地产买卖合同还没有这样的约定。

二、 主张销售过程中存在欺诈,也不能得到法院支持。有人认为,销售员说了不会降价,事实上却降了,而且降得很快、幅度很大,这是明显的欺诈。但我认为,销售员的说法只能代表他个人对未来房价的一种判断,很难证明他有主观上的故意,他也有可能根本就不知道发展商未来的策略。所以欺诈不能成立。还有人认为,明明还有很多房子,销售员却说剩的很少,存在误导。这里确实有误导嫌疑,但多和少是很模糊的,购房者很难证明销售员的说法构成欺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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