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们公司既有研发人员,又有生产人员,以前管理不怎么规范,想借劳动合同法实施之际,对人力资源管理进行一次系统性的改革,请问宋律师有什么建议?
答:劳动合同法更加强调企业对员工的责任,从总体战略上讲,企业应该顺应这个潮流,把“以人为本”的思想落实到实处,努力实现企业员工双赢的局面。具体来讲,有几个方面值得注意:
一、全面普及劳动合同。不管是高层管理人员,还是清洁、保安等辅助人员,都需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二、分类管理。比如从大类上分为核心和非核心员工,对于核心员工,劳动合同期限可以一次签3-5年;对于非核心员工,可以一次签1-2年。劳动合同法规定,连续签订两次劳动合同之后,企业就要与员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性质有点类似以前的国企职工,通俗地讲,就是没有什么特殊情况,企业要对员工负责到底。
三、合理运用劳务派遣制度。对于流动性较高或者临时工作岗位,可以与专业的劳务派遣公司签订长期合作协议,由他们负责提供这些岗位所需的员工,这样可以将人工成本固定下来。
四、调整工资结构。劳动合同法施行之后,企业必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工资,否则将要支付高昂的违规成本,因此要将工资、奖金、加班费明确地区分开来,回避此类风险。目前最大量的纠纷是被解聘的员工除了要企业支付补偿金以外,还要以前的加班费,常见的原因就是以前企业没有将工资和加班费划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