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成律师—深圳知识产权律师\深圳法律顾问\投融资律师
 
首页关于我们知识产权投资融资案例选登律师札记服务收费给我留言联系方式
当前分类:案例选登
合伙企业解散不清算,律师巧用时间差为小股东挽回损失
更新时间: 2009-10-1   来源:   点击数: 281

  姚明有一家快餐店,经营不景气,李立有广泛的人脉,姚明邀李立入伙,让李立交8万元,享有40%的股份,2002年3月,双方签定了一份合伙经营协议,协议约定,李立若在1年内退伙,姚明退回其股金8万元。李立入伙后,亲自参与经营,早出晚归,辛辛苦苦干了3个月,餐厅勉强保本。同时,她发现餐厅的营业执照是借用姚明另外一家店的,因为那个位置不允许办餐厅,根本办不了营业执照。他们每个月向房东多交一些"租金",也没有人来过问。李立提出退伙,姚明说退伙可以,反正这几个月都亏的差不多了,还欠员工工资,暂时没有钱给你。李立退出经营,另外找了份工作上班,并不时向姚明催要股金。姚明拖着不给。几个月过去了,李立听朋友说姚明将餐厅转给别人经营,并收取了转让金,但姚明不承认。李立知道姚明存心赖帐,2002年11月找到了宋方成律师。

  宋方成律师看了书面证据,只有一份合伙协议和一份租房合同复印件。如果此时起诉,姚明肯定不承认自己的口头承诺和转让行为。其结果只能是散伙清算,由于帐本都在对方手里,而且做得很不规范,所以很可能一分钱都收不回来。所以宋方成律师建议李立继续象以前那样不时地催要,等一年的租房合同到期之后再看情况。2003年4月,原来的租房合同已经到期,餐厅还在继续经营。李立确信她的朋友说的是真的,而且经营餐厅的人一直是那个接手的人。这时,宋方成律师大胆推测,姚明既然已经脱手,不可能再与房东签定租房协议。李立找人去房东处打听,确认了这个推测。宋方成律师决定立即起诉。

  在法庭上,姚明不得不承认自己已经背着李立将餐厅转让,并且说只卖了10万元,但没有出示出面证据。法官因此判定姚明向李立返还股金8万元。

作者:宋方成律师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 严禁转载


 
共有评论 0 条
对不起,暂时没有内容!

本站为宋方成律师原创文章 未经许可 严禁转载 版权所有2002-2012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新世界中心8楼
ICP备案号:粤ICP备05040599号 [管理员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