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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税开征已有21年
更新时间: 2009-10-1   来源:   点击数: 204
物业税开征已有21年(宋方成 2007-11-25 23:46:07)
2008年是否会开征物业税是近期的一个热门话题,有人说会开征,有人说不会。媒体还将“开展房地产模拟评税试点工作”解读为物业税空转,认为会开征的人说“空转”有望转为“实转”。有人认为不会开征的理由是物业税是一个新的税种,立法不会那么快。
 
中国究竟有没有物业税呢?有!1986年国务院就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而且一直没有废除。房产税就是物业税。人们之所以发生误解,感觉好像没有征收房产税,是因为条例规定了一个免征条款: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免纳房产税。所以税务总局认为需要征收时,只需要对“非营业用”作一个解释即可。还有人建议初期税率不宜过高等等,其实税率在条例里已有明确规定,从价计征的为1.2%,从租计征的为租金的12%。意思是,如果你花100万买了一套房,每年要交1.2万的房产税,房产原值可以扣除10-30%的比例,即最低也要交8400元。如果是以前的老房子,最简单的办法是按租金计征,如果一年租金是4万元,那就要交4800元的房产税。
 
所以物业税根本不存在“开征”与否,已经开征21年了。就像征收营业税一样,以前是免征的,现在规定5年以内转让不免了,物业税也可以采用类似的办法。房产税的征收也没有人们想象中的那么困难,正如营业税并没有按照实际成交的价格计征一样,房产税的征收同样可以直接按登记的价格先征起来,等到评估系统完善之后再改进。关键是政府认为是否有必要进一步调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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