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证监会发布《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之后,我曾写了一篇文章《证监会应当立即废止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并发表在金融界网站,央视网站以及其他一些网站也作了转载,但人微言轻,文章被放在不起眼的角落,根本没有受到关注。
如今,已经发生了3起所谓的“违规减持”的案例,交易所首先采取了限制交易的措施,并提交证监会作进一步处理。宏达股份的小非是首先吃螃蟹的,目前已被证监会立案稽查。很多老百姓可能会拍手称快。
对于具备法律常识的人来说,这件事情就不是那么简单了。证监会的指导意见仅仅具有指导作用,它不是法律法规,也不是部门规章,不懂法律的人稍微仔细一点,在证监会的网站也可以发现,证监会没有把指导意见放在政策法规栏目,而是放在了政务公开-新闻导读栏目。这就意味着证监会不能就减持问题处罚宏达的小非,否则会遭到起诉。
目前的说法是证监会派出的稽查大队正在对宏达股份股东四川平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和绵阳益多园房地产开发公司进行调查。如果这两个小非没有其他问题,我预计在经过3个月的调查之后,这件事将不了了之。那时,奥运会已经开完了,指导意见即使不废止,也会有跟现在大多数人的理解不一样的解释。



